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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我國法務會計訴訟支持制度體系的建構

摘要:作為法務會計主要內容之一的訴訟支持業(yè)務是在司法實踐中逐步發(fā)展起來的一個新會計服務領域,目前我國法務會計訴訟支持存在職業(yè)資質無統(tǒng)一規(guī)范、專業(yè)人才缺乏、業(yè)務范圍狹窄、專家證人制度尚未確立等缺陷。建議通過建立法務會計職業(yè)認證與考核制度,規(guī)范法務會計的業(yè)務部門與業(yè)務體系,建立并完善法務會計訴訟支持中的專家證人制度等措施,逐步構建與規(guī)范我國法務會計訴訟支持制度體系。
關鍵詞:法務會計 訴訟支持 專家證人

  一、法務會計訴訟支持概述
  法務會計是西方國家在市場經濟實踐中逐步發(fā)展起來的會計學與法學相結合的新會計領域,是接受委托或授權的特定主體,以綜合運用會計學、審計學、法學理論知識作為行為依據,以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財經制度作為行為標準,通過對經濟業(yè)務運行過程中涉及的會計糾紛、法律訴訟的會計證據實施收集、專業(yè)判斷并對會計事件進行專業(yè)鑒定,進而根據收集的證據、專業(yè)判斷和專業(yè)鑒定的結果發(fā)表專家性意見及提供訴訟證據支持等相關服務的一種中介活動。國外的學者普遍認為法務會計雖涉及內容廣泛,但最主要的有兩個方面:一是調查會計,二是訴訟支持。
  法務會計訴訟支持業(yè)務主要與訴訟程序相關聯,是在司法實踐中逐步發(fā)展起來的一個新會計服務領域,它是通過對特定經濟犯罪、經濟過失和經濟糾紛案件進行會計計量與反映,對特定的經濟事項(案件)提供會計分析,從而為法庭對有關經濟案件最終裁決提供重要的依據,它是為法庭和訴訟當事人提供的一種專門服務。
  二、我國法務會計訴訟支持的缺陷分析
  在我國,法務會計訴訟支持最初提供的服務和建議主要用于解決經濟損失量化的問題,普遍集中于計算違約所引起的經濟損失,現已發(fā)展到進行復雜的調查和分析,甚至建立案件戰(zhàn)略等深層面,但在制度上仍存在諸多的缺陷與限制,需要進一步完善與規(guī)范。
 ?。ㄒ唬┞殬I(yè)資質無統(tǒng)一規(guī)范,認證與考核體系尚未建立。目前我國還沒有規(guī)范、統(tǒng)一、權威的法務會計認證與考核的機構與制度,從事法務會計訴訟支持業(yè)務的人員主要有:檢察院的司法會計、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審計師等。而會計師事務所、司法鑒定所、檢察院內部技偵部門的司法會計鑒定機構對各自從事法務會計訴訟支持業(yè)務的人員的認定標準各不相同,同時,又因歸屬不同的機構管理,遵守的規(guī)章制度亦有所不同,導致從業(yè)者無統(tǒng)一、權威的職業(yè)規(guī)范可遵從,法律責任不明確。
  (二)相關的專業(yè)人員缺乏,業(yè)務范圍狹窄。在我國民事訴訟中,是沒有專業(yè)人員從事會計證據調查的,一般都是律師或律師的委托人來搜集證據,并出示證據。雖然審計人員和司法會計人員都可以進行會計調查,而且法務會計的許多方法都是從這兩個領域中借鑒而來,但這二者與法務會計的業(yè)務范圍和性質不同,因此不可能也不能作為一個服務機構為原告或被告服務。在我國對會計證據的確認一般是由律師來完成的。遺憾的是,律師只能從法律角度來看證據對案件的作用,對于會計方面的證據則無能為力。所以要解決這類問題,就要開展法務會計的訴訟支持業(yè)務,建立法務會計的相關制度,并通過高等教育,規(guī)范培養(yǎng)法務會計專業(yè)人員。
  目前我國檢察院內的法務會計鑒定部門一般服務于反貪部門,絕大多數會計師事務所的法務會計業(yè)務仍以傳統(tǒng)的鑒定業(yè)務為主,提供的法務會計服務涉及面非常狹窄,主要局限在經濟犯罪領域內涉及復雜財務會計資料的調查、鑒證等,而在其他方面,如咨詢等尚未涉及。
 ?。ㄈ<易C人制度尚未確立,法務會計參與訴訟受到限制。
  1.法務會計參與訴訟策略制定受到限制。一個定位準確的訴訟策略往往是決定當事人是否能最終在訴訟中取勝的第一步,而在涉及會計事項的訴訟策略制定中,法務會計人員常常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務會計可以協(xié)助律師從會計角度分析當事人在利用會計信息過程中存在的自身弱點,評估有利事實,在會計問題上制定出最有效的訴訟策略,爭取勝訴機會。目前我國還沒有開展法務會計人員參與訴訟策略制定的業(yè)務,因為我國法律不允許律師以外的第三方人員參與訴訟,訴訟策略的制定工作只能由律師來完成,這就意味著律師必須具備多方面的知識才可能順利的解決問題,但在現實中,這類人才是很少的。要改變這種局面就要從制度上引進法務會計訴訟支持業(yè)務。
  2.專家證人制度尚未建立,法務會計參與訴訟途徑受到限制。專家證人制度源自英美法系國家,它是指專家證人運用科學、技術或其他專業(yè)知識和技能,就案件有關專門事實或問題向法庭提供專業(yè)意見的一種制度。會計專家證人由當事人自行委托,因此,其從屬于一方當事人,維護一方當事人的利益。而我國有著大陸法系傳統(tǒng),采用職權主義訴訟模式,實行的是鑒定人制度,即在進行經濟案件的審理過程中遇到復雜的財務會計問題時,由法官依其職權指派或聘請具有資格的注冊會計師,以中立的地位或獨立于當事人各方,提供專家意見或鑒定意見。這時的會計鑒定人是以其專業(yè)特長彌補法官在財務會計知識方面的不足,被視為是法官的助手。因此,我國法務會計參與訴訟的途徑仍限于法官或檢察機關的指派或聘請。
  三、構建與規(guī)范我國法務會計訴訟支持的制度體系
  法務會計的訴訟支持作用的發(fā)揮,并不是件孤立的事情,它必須依賴于健全的執(zhí)業(yè)規(guī)范、高素質的法務會計人員以及強有力的相關司法制度保障。因此,構建與規(guī)范我國法務會計訴訟支持制度體系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ㄒ唬┙⒎▌諘嬄殬I(yè)認證與考核制度。我國尚無權威且統(tǒng)一的法務會計職業(yè)認證與考核制度,主要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會計師從事相關業(yè)務,存在資格認定與業(yè)務范圍不吻合。建議由司法部或財政部組織建立我國注冊法務會計師考試基本制度體系、質量保證體系和組織管理體系。
 ?。ǘ┮?guī)范法務會計的業(yè)務部門與業(yè)務體系。首先,法務會計業(yè)務具體如何開展,涉及到法務會計業(yè)務部門的建立和機制完善等問題。在美國或其他發(fā)達國家,法務會計業(yè)務的開展往往是以會計師事務所為單位的,國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在業(yè)務部門中都設立法務會計部門,鑒于我國目前與法律相關的會計與審計業(yè)務,有時也委托給會計師事務所,可以考慮從中選取一些有資質的事務所,進行培訓與認定,以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務會計部門,進而由司法部門給這些事務所頒發(fā)法務會計鑒定資質證書。其次,法務會計的訴訟支持業(yè)務應包括:評估訴訟風險并參與訴訟策略的制定;收集、審查、鑒定財務會計資料證據;咨詢及參與談判;會計與審計準則遵守情況的認定;損失計量;出庭作證與質證。
 ?。ㄈ┙⒉⑼晟品▌諘嬙V訟支持中的專家證人制度。
  1.應從法律上對會計專家證人的有關問題進行合理規(guī)范。(1)明確專家證人的法律地位,確立專家證言為一種證據形式。應該參照英美法系的做法,確立專家證人為特殊證人,可以意見形式提供專家證言,將其納入證人與證人證言項下,作為其特殊形式。(2)明確專家證人的質證權。專家證人除了提供專家證言、接受詢問、質疑外,還必須具有向對方專家證人、鑒定人詢問與質證的權利,如此方能在交叉詢問與辯論中充分揭示案件的事實真相,實現法官的“兼聽則明”。同時,應強化鑒定人出庭說明鑒定結論與接受詢問、質疑的規(guī)定,改變目前大部分鑒定人不出庭的不正常狀況。(3)明確鑒定人、專家證人提供鑒定結論與專家證言時,必須陳述其所依據的事實或假設,不得遺漏相關的重要事實。這樣,才能增強其意見的科學性與可信性。(4)鑒定人與專家證人的選任。鑒定人除法院指派、聘請外,應允許當事人自主委托,同時應鼓勵當事人共同指定鑒定人或由法院或仲裁庭依照當事人達成的選任鑒定人協(xié)議來指定鑒定人。專家證人的選任則完全交給當事人自主決定,法院僅對其資格予以審查。此外,應允許個人成為鑒定人,而專家證人則都由個人充任。(5)明確鑒定人與專家證人的法律責任。我國現行法律對鑒定人的法律責任沒有明確規(guī)定,這是造成許多情況下鑒定結論質量不高的重要原因,也是我國鑒定人制度中的一大缺陷。筆者認為,鑒定人的法律責任應定性為侵權責任,并且個人為第一責任人,單位承擔連帶責任。這樣才能加強鑒定中的責任約束,保障鑒定結論的科學性。專家證人則應對當事人承擔受托責任,由合同法調整,無需特別規(guī)定。
  2.應從立法上規(guī)定并嚴格執(zhí)行法務會計專家證人作證的基本程序。在該制度的適用過程中,法務會計專家證人的角色可以分解為庭審前作證和庭審中作證兩個部分。在庭審前,法務會計專家證人接受當事人的委托,給當事人提供專業(yè)性的咨詢,通過自己的努力盡可能多的了解對方的情況,發(fā)現對方的弱點,弱化對方。在這里有必要賦予法務會計專家證人一定的調查權,使之能夠揭露一般審計無法發(fā)現的涉及會計與財務問題的欺詐與舞弊,查清涉及會計與財務問題的經濟犯罪事實。在庭審過程中,法務會計專家證人向法庭作證,應當按照如下程序進行:(1)法務會計專家證人向法庭作證是基于當事人的委托,而不是法官的聘請,這在我國司法解釋中已經有明確規(guī)定。(2)法務會計專家證人經法官審查合格后,應該出庭作證,不能僅僅提供書面的專家報告。(3)法務會計專家證人對其做出的證言應當面接受相關訴訟參與人的質證。一方的法務會計專家證人提出專家證據后,準許對方當事人、律師或法務會計專家證人針對專家證據的內容,提出自己的意見,惟此才能使法官對法務會計專家證據的真實性和證明力作出判斷,充分發(fā)揮法務會計專家證人制度的功能。J
 ?。ㄗⅲ罕疚南颠|寧省教育廳一般課題《我國法務會計訴訟支持模式建構與運用研究》的成果;項目編號:201000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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