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contact.png)
一、證單的簽發(fā)程序
簽證程序:審核、制證、校對、簽署蓋章、發(fā)證 / 放行
二、證書文字與文本
英文、中文、中英文(比如《索賠證書》),需要其它語言的,應提出申請;
簽發(fā)正本一份,難以改“證”( 信用證 )而必須兩份時,第二份上注明“本證是***號證書的重本”。
三、簽證日期和有效期:(通關單)
1、簽證日期即驗訖日期。 信用證 要求裝船時檢驗,簽發(fā)日為含提單日期三日內簽發(fā)。
2、 單證有效期:
a、一般貨物60天;
b、植物、植物產(chǎn)品21天,北方冬季延長至35天;
c、鮮活類動物14天;
d、交通工具衛(wèi)生證書12個月(船舶),6個月(飛機、列車);
e、除鼠 / 免予除鼠證書6個月;
f、國際旅行健康證書12個月。
四、填寫特殊要求
a、不得填寫籠統(tǒng)的貨物名稱:如“塑料玩具”不得填寫為“玩具”
b、 報檢 重量:一般為凈重,如以毛重作凈重填寫,需注明
c、包裝種類和數(shù)量:如采用木制包裝,應詳細列明。散裝的要注明“散裝”
d、啟運地:一般填寫啟運城市的名稱
e、標記及號碼:沒有則填寫“N/M”,或注明“散裝 / 裸裝”,填寫不下,提供樣張。
五、證單的更改、補充與重發(fā)
1、補充:填寫《更改申請單》申請、提交證明材料——核實——簽發(fā)補充證單,但要注明“本證單是*****證單的補充證單”字樣。必須與原證單同時使用。
2、更改:填寫《更改申請單》申請、提交證明材料、交回原證單;對于更改后與合同、 信用證 不符,或不符合輸入國法律法規(guī)的,均不得修改。
3、重發(fā):遺失或損壞時辦理。須提供經(jīng)法人簽字、加蓋公章的書面說明,并在指定報紙上登報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