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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中國副總理李克強在中國發(fā)展高層論壇指出,中國改革已到攻堅期。在同一場合,財政部長謝旭人著重闡述了,以推進營業(yè)稅改增值稅為重點的稅收制度改革問題。
中國經(jīng)濟增速正在下滑。國家能源局的數(shù)據(jù)印證了這一趨勢。2012年1到2月中國用電量僅增長6.7%。中國現(xiàn)在利率和存準率均處于高位,有放松銀根拉動經(jīng)濟增長的余地。決策者卻必須考慮寬松貨幣政策的副作用:通脹壓力,房地產(chǎn)價格,銀行資產(chǎn)膨脹后的壞賬風險等。
從本次“政府工作報告”下調GDP增長目標,注重結構調整的思路來看,財政政策有望在新一輪應對經(jīng)濟下滑的宏觀調控中發(fā)揮更大作用。這對于糾正中國近20年來經(jīng)濟增長方式中的失衡,十分重要。財政政策調整的關鍵,在作者看來,在于推進稅制改革,終結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
財政政策的作用不可小視。去年,中國財政收入已經(jīng)超過10萬億元。這首先應當歸功于中國經(jīng)濟持續(xù)、高速的增長。但在既有的政策環(huán)境下,財政在中國經(jīng)濟中的比重連年上升,也是一股重要的力量。
如上圖所示,中國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在改革開放初期是下降的。從80年代初的25%左右,一路下降到90年代中期的10%上下。此后,這一趨勢反轉。到2011年,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回升到20%左右。過去20年,中國的稅制基本穩(wěn)定,主要稅種的稅率均未上漲(關稅、企業(yè)所得稅率還有下調)。為什么財政收入增幅持續(xù)超過實體經(jīng)濟增幅?
趨勢變化的轉折點在1995年前后。決定性的事件是前國務院總理朱镕基(時任副總理)主持的分稅制改革。這一改革的關鍵是,重新劃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財權。從此,中國的稅收被劃為“地稅”和“國稅”,收入在中央的地方財政之間按比例分享。此次改革形成的稅制基本沿用至今。
分稅制改革對稅收的分配效果,實質上是加強中央財政,削弱地方財政。中國第一大稅種增值稅,中央與地方的分配比例是三比一。然而,地方政府在官員政績壓力之下,必須充實“錢包”,來上馬各項工程。這其中有華而不實的政績項目,如樓堂館所;也有實實在在的利民工程,如大都市的地鐵。
對地方政府而言,錢從哪來?稅制是改變不了的。最好的出路就是賣地。而且房價越高的城市,出讓土地的地價也越高,地方政府越有實力把財政的盤子做大,政績做多。此外,房地產(chǎn)交易產(chǎn)生的稅費也屬于地方財政收入。
土地出讓金占地方財政收入比例多年來不斷攀升,從2001年的16.6%上升到2010年的76%。2011年,房地產(chǎn)市場在“史上最嚴”的調控壓力下,土地出讓金仍然高達2.94萬億,占了全國財政收入近三成。這就在很大程度上解釋為什么中國稅率不增,財政收入的比重卻連年增長(房價亦如是)。“土地財政”真可謂名不虛傳。
由此不難理解,為什么中央政府三令五申,地方政府卻一再沖動,變相放松“限購令”,希望復蘇房地產(chǎn)市場。今年1月,300個城市土地出讓金同比銳減六成,而銀行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基本上不再新增貸款,地方財政的壓力可見一斑。
房地產(chǎn)市場和地方債務被公認為是中國經(jīng)濟目前最大的隱患。從根本上化解其中的風險,應該從改革稅制,重新劃分中央、地方政府預算的權責做起,使地方政府擁有穩(wěn)定的財源,終結對土地財政的依賴。
1994年分稅制改革,有當時的歷史條件。中央政府需要資金投資全國性基礎設施,并加大轉移支付縮小地區(qū)發(fā)展不平衡,所以不得不實行強干弱枝的稅收改革。但此一時,彼一時,改革這一體制確立18年來形成的弊端已成為當務之急。
稅制改革的另一個目標應該是,通過遏制土地財政,使財政收入占經(jīng)濟的比重穩(wěn)定下來。雖然財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逐級“簽字”、“蓋章”分配的預算,難免給腐敗留下空間。
本次中國全國人大會議,中央政府提交的預算案表決結果為,2291票贊成,438票反對,131票棄權。反對和棄權票均為歷年來最多。稅制改革的攻堅戰(zhàn)不該再等了。
本文作者為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wǎng)經(jīng)濟評論員 吳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