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查目標
1、具有運用數學基礎知識、基本方法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2、具有較強的分析、推理、論證等邏輯思維能力。
3、具有較強的文字材料理解能力、分析能力以及書面表達能力。
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
一、試卷滿分及考試時間
試卷滿分為200分,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三、試卷內容與題型結構
數學基礎 75分,有以下兩種題刑:
問題求解 15小題,每小題3分,共45分
條件充分性判斷 10小題,每小題3分,共30分
邏輯推理 30小題,每小題2分,共60分
寫作 2小題,其中論證有效性分析30分,論說文35分,共6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