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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著作條件
取得會計師任職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獨立或作為主要編著者(前3名),公開出版的會計專業(yè)著作(含譯著)1部以上(獨撰寫不少于5萬字);
(二)獨立或者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fā)表本專業(yè)論文3篇以上,或獨立或者作為第一作者發(fā)表本專業(yè)論文2篇以上,其中1篇在核心期刊發(fā)表(每篇不少于2000字);
(三)獨立撰寫較高水平的財務經濟分析報告3篇以上,并得到市(廳)主管財經工作的領導批示并推廣和交流(需提供有效依據)。
(七)著作指具有ISBN書號的著作;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是指經新聞出版部門批準,在我國境內出版的具有ISSN刊號和CN刊號的學術期刊;學術期刊不含增刊、特刊、???、專輯、論文集。
(八)“核心期刊”的界定:1.北京大學編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收錄的期刊;2.南京大學編制的“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 收錄的期刊;3.中國社會科學院編制的“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 收錄的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