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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各部門(單位),各
省屬企業(yè),各高等院校、有關單位:
根據(jù)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
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 2023 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
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2〕3 號)要
求,2023 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會計資格考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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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采用無紙化方式,分別于 2023 年 5 月(初級、高級)、9 月
(中級)舉行。現(xiàn)就我省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等
法律法規(guī)。
2.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jīng)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
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含高中、中專、職高
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
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 5 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 4 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 2 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 1 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jīng)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
資格。
(四)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
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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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備大學??茖W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
責相關工作滿 10 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或大學本
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
工作滿 5 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
關工作滿 2 年。
(五)報考中級和高級資格的人員應具有相應會計工作年限
的繼續(xù)教育記錄,繼續(xù)教育記錄以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tǒng)中的記
錄為準。
(六)本通知中所述技校學歷,是指經(jīng)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
保障行政部門認可的技工院校學歷。本通知所述其他學歷或學
位,是指經(jīng)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七)本通知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
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工作后取得學歷的報考人
員,會計工作年限從第一學歷畢業(yè)時間算起。工作后取得的學歷
為非全日制的,學習期間界定為有效會計工作時間,合并計入會
計工作年限;工作后取得的學歷為全日制的,學習期間不界定為
有效會計工作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
(八)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
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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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
在內(nèi)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
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考點
由各市財政局在全市范圍內(nèi)統(tǒng)籌確定,系統(tǒng)自動分配考點、考場、
座號。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
(一)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jīng)濟法基礎》。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jīng)
濟法》。
3.高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 1 個考試年度內(nèi)通過全部科目
的考試,方可取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
在連續(xù) 2 個考試年度內(nèi)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級資格
證書;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在“全國
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自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合格單,3 年內(nèi)參加高
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有效。
(二)考試大綱
會計資格考試使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
公室制定的 2023 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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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試時間
級別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及科目
初級 5 月 13 日
至 17 日
08:30—11: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jīng)濟法基礎
14:30—17: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jīng)濟法基礎
中級 9 月 9 日
至 11 日
08:30—11:15 中級會計實務
13:30—15:45 財務管理
18:00—20:00 經(jīng)濟法
高級 5 月 13 日 08:30—12:00 高級會計實務
1.初級資格考試于 2023 年 5 月 13 日—17 日舉行,共 10 個
批次?!冻跫墪媽崉铡房颇靠荚嚂r長為 105 分鐘,《經(jīng)濟法基
礎》科目考試時長為 75 分鐘,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時間不能混
用。
2.中級資格考試于 2023 年 9 月 9 日—11 日舉行,共 3 個批
次,《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 165 分鐘,《財務管理》
科目考試時長為 135 分鐘,《經(jīng)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為 120 分鐘。
3.高級資格考試于 2023 年 5 月 13 日舉行,《高級會計實務》
科目考試時長為 210 分鐘。
會計資格考試時間、批次如有調(diào)整,將另行通知。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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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 年 2 月 7 日—28 日初級、高級資格考試報名系統(tǒng)開
通。報名于 2 月 28 日 12:00 截止,繳費于 2 月 28 日 18:00 截止。
2.2023 年 6 月 20 日—7 月 10 日中級資格考試報名系統(tǒng)開通。
報名于 7 月 10 日 12:00 截止,繳費于 7 月 10 日 18:00 截止。
3.報考人員應于繳費完成后,及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報名是
否成功。逾期未繳費的視同放棄報名資格,繳費截止后系統(tǒng)關閉,
不再接受補報。
(二)報名方式
1. 報 名 網(wǎng) 址 。 山 東 省 財 政 廳 — 山東會計管理
(http://czt.shandong.gov.cn/col/col17084/index.html)、山
東會計信息網(wǎng)(http://www.sdkjxxw.cn/)、全國會計資格評價
網(wǎng)(http://kzp.mof.gov.cn/)。
2.初級資格報考人員應于報名時間內(nèi)登錄報名網(wǎng)址注冊并
填報個人有關信息,經(jīng)所選報名點審核通過后繳費。
3.中級資格報考人員應先進行信息采集,并于報名時間內(nèi)登
錄報名網(wǎng)址注冊并填報個人有關信息,經(jīng)所選報名點審核通過后
繳費。
4.高級資格報考人員應先進行信息采集,再進行網(wǎng)上報名。
網(wǎng)上報名時,應在報名時間內(nèi)登錄報名網(wǎng)址注冊并填報個人有關
信息,上傳單位蓋章確認的《2023 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高級資
格考試網(wǎng)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從報名系統(tǒng)中下載打印并蓋章上
傳,有工作單位的由工作單位蓋章,沒有工作單位的由考生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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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門蓋章),經(jīng)所選報名點網(wǎng)上審核通過后繳費。
四、注意事項
(一)我省會計初級、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將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前,中級資格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將于 8 月 15
日前在山東省財政廳門戶網(wǎng)站和山東會計信息網(wǎng)公布,報考人員
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打印準考證。
(二)會計初級、中級資格考務費每科次 56 元,高級資格
考務費每科次 100 元。
(三)報考人員務必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完成報名、繳費等事宜,
填報信息應真實完整,照片應人臉清晰、亮度適中。報考人員繳
費完成后,報考信息、照片將無法修改,因填報信息、上傳照片
錯誤或照片不清晰等原因無法參加考試或因漏繳費用導致報名
失敗的,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
報考人員應充分了解有關考試信息,請勿讓他人或培訓機構
代報名,因代報名造成的有關問題,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
(四)因疫情防控原因導致當年中級資格考試不能舉行的,
報考人員已經(jīng)取得的中級資格合格成績有效期相應延長 1 年。
(五)考試結束后,將對答卷的雷同情況進行排查。確認為
雷同試卷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
定》(人社部令第 31 號)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