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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政法經費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入,政法經費管理力度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財會人員業(yè)務水平亟待提高之時,安徽省檢察院會同安徽財經大學舉辦全省檢察機關財務人員培訓班,培訓期間得到省院計裝處的領導和安徽財大老師的精心授課,通過學習,基本了解會計的基礎知識和政法經費改革的政策內容,對如何提高檢察機關財務管理水平主要認識和體會有:
一、掌握會計的基本職能和會計基本理論
安徽財經大學周華萍教授深入淺出地講解了會計學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會計六要素的試算平衡關系,讓培訓人員對會計有了基本的了解和對會計工作有了基本的認識。了解到會計是有資本、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支出及利潤組成,任何單位企業(yè)在任何一個時期,所有的資本總額等于所有權益總額這種會計恒等。裘麗婭副教授講解了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和會計規(guī)范,通過講解,學習到行政單位會計管理應遵守的相關制度以及行政單位會計,會計人員在日常進行會計工作時需要遵循的規(guī)定和財務科目以及賬務處理程序,各種會計科目的使用和會計分錄的做法,讓學習者能夠了解到在日常財務工作中如何去處理會計賬務,基本掌握行政單位會計報表的總體概況和會計分析需說明的內容。
二、認識我國政府采購制度和國庫集中支付
在學習的第四天,安徽財經大學的李冬梅副教授給我們集中介紹了我國政府采購的背景和政府采購的總體概述。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政行為。宗旨主要是政府要盡可能地使納稅人繳納的稅收取得最大的效益。我國政府采購歷史悠久,但是我國的政府采購市場的開放還存在普遍的憂慮,我國的采購市場剛剛起步,國內企業(yè)參與國際競爭能力不夠。就我國的做采購制度而言,最早的政府采購發(fā)生在上海、深圳,他們的政府采購進行招標,取得較好的效果,目前廣泛應用于各級政府機關而且形成了一種制度,必須執(zhí)行。國庫集中支付是市場經濟國家普遍實行的財政資金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也是我國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所謂國庫集中支付就是財政部通過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將所有財政性資金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所有預算單位需要購買商品或支付勞務款項時,由預算單位提出申請,有國庫支付中心將資金直接從國庫單一賬戶支付到商品勞務供應者或用戶單位賬戶。這樣可以增加財政資金運行的透明度,提高財政資金的支付效率,可以實現財政部門對政府現金流的有效控制。通過學習大體了解我國財政資金的支出方式和有效控制手段。
三、加強檢察機關檢察業(yè)務費的分類編報
安徽省檢察院計裝處會計科朱立紅科長向我們講解了檢察機關業(yè)務費的開支范圍,通過設立檢察機關會計科目進一步明確系統(tǒng)的將檢察機關的各項費用列入檢察業(yè)務費開支,統(tǒng)計說明檢察機關業(yè)務經費明細支出,為向上級部門提供完整的費用支出提供依據。檢察業(yè)務費共設立11個子科目,其中主要的是辦案費、裝備費、服裝費、培訓費、消耗費等等,并且將辦案費分為辦案差旅費、偵輯調查費等等7個科目,分類科目細致,并且在將來的檢察機關經費管理系統(tǒng)中每個部門的費用進一步計入各個部門,使得每個個案使用的經費都能系統(tǒng)的統(tǒng)計,加大會計管理核算的透明度,進一步說明經費的使用方向,做到經費收入有保障,經費支出有嚴格管理。
四、學習經費保障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深入領會改革精神
在學習過程中安徽省檢察院計裝處的方正齊為我們上了“深刻領會改革精神,切實做好檢察經費保障”這一課,在課堂上方處長講析了中辦、國辦《關于加強政法經費保障工作的意見》即32號文件和財政部《政法經費分類保障辦法(試行)》即財行209號文件,說明加強政法經費保障工作的意義、政法機關公用經費保障辦法由那些內容以及市、縣級政法機關政法經費的管理與使用。政法經費保障體制改革主要內容就是將以前的政法經費由分級管理、分級負擔改革為明確責任、分類負擔、收支脫鉤至全額保障體制。分類保障就是將政法經費分為四大類: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業(yè)務裝備經費、基礎設施建設經費。其中公用經費分為日常運行公用經費和辦案(業(yè)務)經費。辦案(業(yè)務)經費的保障范圍按照財政部和中央各政法機關確定的及檢察機關業(yè)務經費開支范圍執(zhí)行。政法機關經費東部地區(qū)實行“以獎代補”轉移支付資金主要根據東部地區(qū)政法機關業(yè)務工作量、地方政法經費投入狀況、省級財政對縣級政法部門的補助情況和政法經費管理水平等因素進行分配。我院要加大政法經費的投入,需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量,提高經費管理水平,確保上級經費的逐年加大投入,保障經費支出。
通過學習提高財務基本理論知識和中央對政法機關的財政政策的理解,此外安徽省檢察院鮑副檢察長對財務人員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要求檢察機關財務人員深刻領會政法經費改革精神,認真做好檢察機關會計工作,確保檢察經費保障工作能夠安全、高效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