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建立行政事業(yè)單位經管資產及自然資源國有資產報告制度,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重要舉措,對于政府職能部門全面摸清家底、加強政府績效管理、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義。按照《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事業(yè)單位經管資產報告及自然資源國有資產報告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3月至5月,省水利廳結合行業(yè)資產管理實際,組織廳系統(tǒng)相關單位開展了上述兩項資產報表的編制,并于近日組織完成集中匯審和報送工作。
水利方面經管資產和自然資源國有資產主要包括防汛抗旱政府儲備物資、水庫水渠資產、水資源等。有別于行政事業(yè)單位一般資產,此類資產是以國家所有者身份和社會管理者身份控制,預期能夠帶來經濟利益或者產生服務潛能的經濟資源。其中防汛抗旱儲備物資涵蓋防汛物料、搶險設備、救生器材、供排水設備等;水庫水渠主要為雙牌水庫、歐陽海灌區(qū)等水庫及灌區(qū)資產。
在此次試點工作中,水利廳積極做好相關培訓布置、業(yè)務指導、數據審核等工作,指導廳直單位完善了政府經管資產數據庫信息采集。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強制度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了《湖南省省級防汛物資管理辦法》《防汛儲備物資驗收標準》《混凝土大壩安全監(jiān)測技術規(guī)范》《湖南省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方案》等,組織編制了水資源使用權確權登記和水權交易試點工作大綱。通過此次試點工作,水利廳把經管資產等管理新理念、新機制進一步融入到資產管理日常工作中,強化各單位資產規(guī)范管理意識,完善資產管理政策措施,促進資產管理規(guī)范化、科學化、制度化水平不斷提升。
(湖南省水利廳 江 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