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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會計制度100問”是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政府會計研究所全新打造的政策資訊欄目系列專題,旨在對政府會計領域的相關制度進行解讀,版權歸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政府會計研究所。
第73問:單位在取得進項稅額允許抵扣的資產(chǎn)或服務時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單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取得進項稅額允許抵扣的資產(chǎn)或服務時,財務會計對取得資產(chǎn)或接受勞務的成本或費用進行確認,并區(qū)分當月已認證和未認證的可抵扣增值稅額對增值稅進項稅額進行核算;預算會計主要對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現(xiàn)金流出進行核算。
一、財務會計賬務處理
單位購買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的資產(chǎn)或服務時,按照應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的金額,借記“業(yè)務活動費用”、“在途物品”、“庫存物品”、“工程物資”、“在建工程”、“固定資產(chǎn)”、“無形資產(chǎn)”等科目,按照當月已認證的可抵扣增值稅額,借記“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進項稅額)”科目,按照當月未認證的可抵扣增值稅額,借記“應交增值稅——待認證進項稅額”,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jù)”、“銀行存款”、“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等科目。
二、預算會計賬務處理
單位購買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的資產(chǎn)或服務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事業(yè)支出”、“經(jīng)營支出”等科目,貸記“資金結存”等科目。
例:某事業(yè)單位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9年5月購入經(jīng)營活動使用的物資一批并驗收入庫,款項通過銀行存款支付,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顯示,貨物價款為20000元,增值稅額2600元,當月已認證可抵扣。
財務會計賬務處理:
借:庫存物品 20000
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進項稅額) 2600
貸:銀行存款 22600
預算會計賬務處理:
借:經(jīng)營支出 22600
貸:資金結存 ——貨幣資金2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