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contact.png)
摘要:新制度納入了政府采購、國庫集中收付等相應的會計核算內容,收支核算更加規(guī)范,財務報表體系更加完善。
新〈〈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以下簡稱新制度)已由財政部正式頒布實施了,作為會計制度和會計知識的傳播者必須率先學習理解,筆者通過全面認真研讀新制度,認為新制度與原《制度》相比主要有十大變化。
1、 新制度會計核算目標創(chuàng)新
原《制度》下的會計核算目標,側重于反映行政單位預算收支信息,對財務狀況的信息反映不足。新《制度》的會計核算目標,要求向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與行政單位財務狀況、預算執(zhí)行等有關的會計信息。使行政單位的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財務狀況得到雙重反映。
2、新制度適應了財政改革的要求
2000年以來,財政部門圍繞公共財政體制建設,對部門預算、政府采購、國庫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類、國有資產管理等進行不斷深入的改革,很多改革措施都涉及到會計核算方法的變化。新制度納入了政府采購、國庫集中收付等相應的會計核算內容,實現了會計政策、會計核算方法與相關財政改革得到的有機銜接,確保財政相關改革政策的貫徹落實。
3、新制度廣泛運用“雙分錄”核算
“雙分錄”核算法,是行政單位會計核算為反映預算執(zhí)行和財務狀況的雙重目標而采用的一種雙重核算方法。一方面我國預算編制基礎是收付實現制,行政單位的實際收支也只能采用收付實現制進行確認和報告,才能反映預算執(zhí)行情況。另一方面為反映單位的真實財務狀況,還必須采用權責發(fā)生制來反映收入、成本和費用的發(fā)生情況。例如,行政單位發(fā)生預付賬款時,一方面是款項的實際付出,應按預算要求反映支出,借記“經費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但另一方面,這筆款還是沒有實際消耗掉,應按權責發(fā)生制反映預付賬款,借記“預付賬款”科目,貸記:“資產基金—預付賬款”科目。
原《制度》只對固定資產采用該核算方法。新《制度》規(guī)定除固定資產外,對在建工程、無形資產、政府儲備物資、公共基礎設施、存貨、預付賬款、應付賬款、長期應付款等八項資產都采用“雙分錄”核算。
4、資產的核算內容更加完善
原制度對資產的分類和核算比較簡單,對行政單位直接負責管理的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資產沒有規(guī)定是否進行會計核算,造成單位對這部分資產的核算不規(guī)范,有的沒有對這部分資產進行會計核算,有的將其列入本單位的庫存材料或固定資產進行核算,不利于加強這部分資產的管理。因此,新制度在對“暫付款”進行重新分類的基礎上,增加了“政府儲備物資”,“公共基礎設施”兩個科目,明確規(guī)定對行政單位直接負責管理的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資產進行單獨核算,以全面反映政府資產儲備等情況,有利于政府摸清家底,加強資產的全面管理。還增設了“無形資產”、“在建工程”兩個科目,使原先價值很大卻又不被重視管理甚至無人管理的無形資產,得以進入會計核算體系,落實價值管理;使原先散記在其他資產科目的在建工程支出有了統(tǒng)一明確的核算規(guī)范。
5、增加了長期性資產攤銷的規(guī)定
原《制度》采用收付實現制會計基礎,不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也沒有規(guī)定無形資產的核算和攤銷。新《制度》增加了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的會計處理規(guī)定,并明確規(guī)定,在計提折舊和攤銷時,應沖減相關凈資產,而不是計入當期支出。這種處理方法兼顧了行政單位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的雙重信息需求,在不影響準確反映預算支出的同時,真實地反映了資產價值,有利于編制權責發(fā)生制下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為核算反映行政成本信息奠定基礎。
6、負債的會計核算更加規(guī)范
原《制度》把“暫存款”科目作為負債核算的萬能科目使用,行政單位除了與同級財政發(fā)生的資金往來外,其他一切負債性往來統(tǒng)統(tǒng)擠在這個“暫存款”科目之內,使會計信息無法反映各項負債的性質和發(fā)生的原因。新《制度》對行政單位的負債按照發(fā)生負債的對象、性質、原因和償還時間的長短進行了詳細的劃分,增設了“應繳稅費”、“應付財政補貼款”、“其他應付款”、 “受托代理負債” 、“應付賬款”和“長期應付款”等科目,保證了負債核算全面性和準確性。新制度還規(guī)定,應付賬款和長期應付款兩項負債要采用“雙分錄”核算,既要反映款項的實際收支,又要反映負債的發(fā)生和償還情況,有利于為單位行政領導人提供防范負債風險的決策信息。
7、規(guī)定基建賬按月并入會計“大賬”
原《制度》行政單位只執(zhí)行基本建設投資會計制度,基建賬數據游離于單位會計“大賬”之外。新《制度》規(guī)定,行政單位對于基建投資,在按照基建會計核算規(guī)定單獨建賬核算的同時,將基建賬相關數據定期并入單位會計“大賬”。這樣有助于提高行政單位會計信息的完整性,為行政單位全面加強資產負債管理、防范和降低財務風險發(fā)揮會計信息支撐作用。
8、凈資產核算更加精細
原《制度》的凈資產核算非常簡單,就是結余和固定基金,新《制度》將結余分為財政拔款結轉、財政拔款結余和其他資金結轉結余等三項內容開展核算,使財政預算資金精細化管理理念延伸落實到了預算管理單位,對于加強預算資金特別是項目資金的管理具有重要的意義。同時,還增加了“資產基金”的“待償債凈資產”兩個科目,通過“雙分錄”核算方法,可以分別反映行政單位的非貨幣性資產在凈資產中占用的金額和因發(fā)生應付賬款、長期應付款而相應沖減的凈資產金額,以便與結轉結余相互區(qū)分。
9、收支核算更加規(guī)范
原《制度》對行政單位收支的核算過于簡單。新《制度》對收入和支出雖然總分類科目保持不變,但對明細分類核算進行了全面改進,將“財政拔款收入”分設為“基本支出拔款”和“項目支出拔款”等二級科目,將“基本支出拔款”以分為“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等三級科目,同時還要按《政府收支分類科目》支出功能分類”。經費支出,首先按資金性質分為財政拔款支出和其他資金支出,設置相應的二級科目;其次將財政拔款支出分為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將其他資金支出也分為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設置相應的三級科目;再次將基本支出按《政府收支分類科目》支出功能分類”,將項目支出按具體項目分類,設置相應的四級科目。有公共財政預算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等兩種或兩種以上財政撥款的行政單位,還應當按照財政撥款的種類分別進行明細核算,使行政單位收入和支出的核算更加規(guī)范。
10、財務報表體系更加完善
新《制度》在行政單位財務報表體系中增加了“財政撥款收入支出表”,以重點反映行政單位主體資金來源的預算安排和實際執(zhí)行結果等情況。同時,還對資產負債表和收入支出表進行了改進,使行政單位提供的會計信息更全面地反映其財務狀況和預算執(zhí)行情況。
作者:黃德祥 單位:冷水江市財政局